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债务承担有什么条件?债务抵销生效要件是什么?债务转移实质有哪些?

2023-05-16 09:06:26 来源:法律网

一、债务转移实质有哪些

(一)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二)债务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也即是债务受让人和第三人承担原合同的债务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人民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承担人也依转让协议全部承担,同时由此债而产生的利息也随同债务的转让而转让到由第三人承担。

(三)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因债务转移协议的成立,债务受让人不能因协议外的种种原因而不承担债务转让之债,因此,承担人不可以因原债务人未履行承担债务为由对抗债权人。

个人债务的转让除了全部转让,还分为部分转让,个人债务的部份转让是指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务的一部分转由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原债务关系由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形成债务承担的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

二、债务抵销生效要件

(一)债务抵销生效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

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为确保双方债权目的的实现,只有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时才可抵销。

(1)金钱债权,不论是否为相同种类的货币,一般均可抵销;

(2)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3)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对于特定债权不得以种类债权为抵销,但对于种类债权得以特定债权为抵销;

(4)双方虽均以同种类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然其应给付物的品质有所不同时,以劣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对于以优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不得为抵销,反之则可以抵销;

(5)双方虽均为种类债权,其种类范围有所不同时,得以小范围的种类债权对于广范围的种类债权为抵销,但不得以后者对前者为抵销;

(6)选择债权依选择而发生给付同种时,得为抵销;

(7)清偿地不同的债务也得为抵销,但为抵销的人应赔偿他方因抵销所受的损害;

(8)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于破产人负有债务者,无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可为抵销。

3、必须是自动债权均届清偿期。

因债权人通常仅在清偿期将至时,才可以现实地请求清偿。若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的话,就等于在清偿期前强制债务人清偿。牺牲其期限利益,显属不合理。所以,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才允许抵销。不过,自动债权未定清偿期的,只要债权人给债务人以宽限期,宽限期满即可抵销。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动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应允许抵销。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无论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均可抵销。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所谓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是指依给付的性质,如果允许抵销,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例如,以不作为债务抵销不作为债务,就达不到合同目的,故不允许抵销。

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

标签: 债务转移 债务承担 债务抵消 履行债务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商标授权是指什么?被授权人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吗?
无权处分合同有没有效吗?无权处分的定义有哪些?
车险续保注意事项有哪些?车险换保险公司有什么手续?
合同法法律适用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是什么?
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吗?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吗?
强制执行程序的过程是什么?执行立案是不是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吗?
执行异议是什么?执行异议的渊源有哪些?
公司法撤销虚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虚假注册资金多少可以立案?
车撞了误工费谁出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知识纠纷
1 阴阳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大学生失业补助金如何领取?
3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4 关于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离婚一般孩子会判给哪一方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物业公司承担的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6 节假日三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节假日三倍工资不给怎么办?
7 近亲属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哪些人?
8 骚扰电话报警有用吗?电话骚扰多少次可以立案?
公司法
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吗?退耕土地还林后如何确认所有权?
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违法吗?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商业地产成功招商的方法是什么?成功招商的基础是什么?
小区业主委员会具备什么条件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如何申请无民事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谁承担?
伪造使用假消防证会做多久牢?哪些情况会被消防部门行政拘留?
重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重婚罪能补偿另一方多少取决于什么?
非法同居重婚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吗?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是什么?
意向合同违约补充协议一般是指什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合同法
集体户口的迁移有哪些流程?集体户口的好处与弊端在哪?

2023-05-15

遭遇家庭暴该怎么处理?遇到家庭暴力有哪些取证方法?

2023-05-15

学生票什么时候可以买?学生票任何时间都可以买吗?

2023-05-15

侵犯知识产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知识产权用法律保护什么劳动成果?

2023-05-15

破坏军婚罪是指什么?中国刑法关于军人婚姻有哪些政策规定?

2023-05-12

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行驶证丢失补办可以吗?

2023-05-12

劳动纠纷
集体户口的迁移有哪些流程?集体户口的好处与弊端在哪?
遭遇家庭暴该怎么处理?遇到家庭暴力有哪些取证方法?
学生票什么时候可以买?学生票任何时间都可以买吗?
侵犯知识产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知识产权用法律保护什么劳动成果?
破坏军婚罪是指什么?中国刑法关于军人婚姻有哪些政策规定?
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行驶证丢失补办可以吗?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